您好,我们是水晶嘉园的业主,交房时物业费用中,装修保证金3000元,水电周转金为500每户,土头清理费为6.5元每平方。价格大大高于别的小区。请问:
1.这三项费用的收取是否合理?有无相关规定
2.三项费用的定价如何确定,有无相关部门对此进行监管。
3.水电周转金为500每户,另还代收水电费100元/户(此项费用有的业主要收,有的业主不用收)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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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网络信访号LY17062200046“关于水晶嘉园交房收费是否合理”我局已收悉。现就我局职权范围的问题答复如下:
1、据我局了解,水电周转金是用于水电部门抄表收费与物业企业之间存在时间差,同时,许多企业计算水电公摊时是以季度作为收取周期,为了避免企业代垫水电费而收取的周转金。我局根据实际需求,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每户200元收取水电周转金。
2、6.5元/平方米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是市场调节价,因该小区的垃圾统一按垃圾斗车直接袋装清运(垃圾不落地),同时给每户装修业主配送100个装修垃圾清运袋,所以,该费用应该是合理范围。
3、装修保证金是用于保障业主不违规装修,该费用如果不违规是可以全额退还的,该笔费用转款建立账户,如有违规,则该笔费用转为小区公共维修费用,用于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和维护。
4、代收水电费100元/户。是开发商代业主办理水电费的银行卡,100元的金额在卡里。有些因业主信息有误无法代办,故未收取此项费用。(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6-30 08:4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