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早上,绍兴市区胜利大桥下发现一具尸体,身份不明。
据围观群众称,早上5点多左右,一晨练大爷发现环城河上面漂浮着尸体,于是报警。不一会儿,110、120都赶到了现场。
警方派人对浮尸进行了打捞,捞起的尸体放在桥洞里,医务人员以及警方对尸体进行检查,死者看上去年纪不大,大概三四十岁左右。检查结束后,尸体被运走。
有人说,溺亡者是拆迁户
事情发生后,有网友在绍兴E网杂谈上发布了一则名为“胜利大桥一男子跳河,现尸体已被打捞上岸”的帖子,迅速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越城公安分局稍后也迅速在论坛发布了调查结果,澄清事实真相。
警务通报
2017年6月22日7时39分,越城公安分局北海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胜利大桥有一男子落水。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配合水上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施救打捞,于9时30分左右将落水者打捞出水,经现场120急救医生诊断确认落水者已无生命迹象。经法医初步对尸表进行检验,符合溺水死亡症状。后经调查核实,死者为37岁男性,甘肃人。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处置中。
越城公安分局
2017年6月22日
然而,在此之前有一网名为“浙江纪委”的E网网友两次在该贴下跟帖评论,发布不实言论,引起了诸多网友的无端猜测,造成了恶劣影响。
通过E网实名核实,越城公安分局后经调查核实网名“浙江纪委”的网友系市民王某。当晚19时许,越城公安分局灵芝派出所正式将其传唤到所问询。
乱造谣,被处罚拘留5日
经办案民警问询,王某很快承认其在不清楚事实真相前提下,就擅自编造了死者系东浦合心村拆迁户的不实言论,造成部分网友被其误导。对此,王某也万分后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现依法对王某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结果。
办案民警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随意散播未经核实的消息,情节严重者要付诸法律责任。
浙江纪委 同志说拆迁户后面是加个问号的,意思是“会不会是拆迁户”,这也算造谣吗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我看到过,是肯定的说
如果这样 他可以走法律途径的
没有把握,乱造谣
取这种 浙江纪委 网名也可以拘留5天,
我只看看,不敢评论
明明是治安拘留5日,到了楼主这里变成了刑拘。
就看是不是疑问句了吧
其实屁名根本没隐私可言
也算谣言吧 不治安拘留说成刑事拘留 !!
小心被抓
我在想为什么很多发布假新闻的却没有几个拘留的???这个
用相音字 法律上叫什么来着 !
你再加一句,要说你扰乱公共秩序,误导广大网友,煽动不明真相群众,你就等着吃瘪吧
看来你对政府工作有很大不满嘛,那么,走你呵呵
通过E网实名核实,越城公安分局后经调查核实网名“浙江纪委”的网友系市民王某。当晚19时许,越城公安分局灵芝派出所正式将其传唤到所问询。乱造谣,被处罚拘留5日。看到这一段,好吓人
应该回复成疑问题,不是不拆迁户呢,到底是不是拆迁户呢,是还是不是,到底是不是?你猜,结果猜进了拘留所,这时代也就欺负欺负小P民了,连个打架的流氓都要躲。
,确实如此
是的,这点屁事被拘留也只有冤大头了
可谈浙江纪委的不成熟被有心人当子弹飞
害怕群体事件发生,请网友不要添油加醋
以后就发发表情。。
看来以后在E网发言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