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6年12月在济宁主城区与某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商品房1套,目前由于小区消防未验收本人未收房,预计2018年交房。根据济宁市政府9月25日下发的济宁市主城区基础设施配套管理办法,本人在2018年与开发商交房时,是要缴纳每平方369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还是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市住建委[2017-11-02 09:58:10]
网友您好。经咨询开发中心得知,配套费的收取依照“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来区分是否缴纳。老项目,即《办法》执行前已签合同购买的商品房,依照合同约定或补充合同的约定来缴纳配套费。具体缴纳数额也以原来合同约定为准。详情可咨询城建开发中心2310803。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