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户口改革历程

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出台卖力跑
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社会变动”(社会身份)等事项的管制办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基本统一了全国城市的户口登记制度。
195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等级制度的指示》的发布统一了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户口登记的统计时间为每年一次。
“农”与“非农”二元格局确立
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
1964年8月《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出台,集中体现了该时期户口迁移的两个“严加限制”基本精神,即: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要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限制。
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 小城镇户籍逐步放开
198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颁布,户籍严控制度开始松动。通知规定,农民可以自理口粮进集镇落户,并同集镇居民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1985年7月,《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城市暂住人口管理制度走向健全,同年9月,作为人口管理现代化基础的居民身份证制度颁布实施。
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出台,规定已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可以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1998年7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让户籍制度进一步松动。根据此通知,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夫妻分居、老人投靠子女以及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落户。
2001年3月颁布的《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标志着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通知规定,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要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新型户籍制度改革目标确立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2014年7月30日,《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区别。
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制订印发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评价
中国再无“农”和“非农”的区别,户籍改革迈出了至为重要的一步,但在转换称呼之外,更要加速推进“农”和“非农”背后附着的权利和福利的真正平等化。
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标志着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取消农业户口,是自2006年彻底取消农业税以来,又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举措。从今往后,至少从身份上,中国再无“农”和“非农”的区别。改革在扭转城乡差距、改变因户籍导致的权利不平等现象上,迈出了至为重要的一步。
割裂城乡的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其诞生有特定的历史背景,但延续多年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人多共知。习近平主席在13年前的论文中就已提出,政府应“大胆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坚决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彻底消除由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
而近十年来,每年全国两会期间户籍改革也都是热议话题。只是总体而言雷声大雨点小,改革始终无法取得实质性突破。重要原因在于,户籍改革的背后,是万分复杂的权利和利益关系调整。从基本的政治权利到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太多的个人权利和户籍绑定,客观而言,改革难以一步到位。
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取消农业户口的改革更显勇气和价值。城乡之间的权利和福利鸿沟,确实不可能一日填平。但改革的方向对了,迈步就比什么都重要。从制度上先取消城乡之间的身份差异,再分类消弭城乡之间的各种差距,显然就更顺理成章。
当然,在改革意见发布之后,也有不少人表达疑虑,户籍改革远非转换称呼这么简单,若仅仅是纸上身份的改变,而没有“农”和“非农”背后附着的权利和福利真正平等,改革的意义究竟有多大?公安部副部长昨天在答记者问时,也坦诚户籍改革的难点之一,就是“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长期与户籍直接挂钩,难以剥离”。
这些实质问题的解决进度,的确是进一步验证改革价值的关键。事实上,这次户籍改革的意见,也充分考虑到可能面临的困难,比如对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总体方向是放开,即便是对人口形势严峻的特大城市,也明确提出要建“积分落户”的通道。而诸如“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预期”等新鲜提法,也是对现实的一种积极应对。
同一个国家里的公民,诸多个人权利应生而平等,而不能因出生地的城乡之别,某些人生来就是“二等公民”。取消农业户口拉开了“平权时代”的序幕,但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平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平权时代”何时真正来临,要看传统“农业”身份者的具体感受和权利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