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公司篡改饮料生产日期,被罚65万


现在的人越来越注重食品安全,大多数人去超市买吃的,都会看看生产日期,尤其是乳制品,进入临保期的,都不想买了。
最近,绍兴诸暨一家食品贸易公司的经营者杨某,被市市场监管局罚款65万元。因为他干了一件不能被原谅的事——私自篡改饮料的生产日期进行销售!
据了解,杨某分两次篡改了近万瓶“君畅”乳酸菌饮料的生产日期。至查获时,已售及库存的饮料货值金额共计34274元。执法人员还发现并查扣了5000多瓶未标明生产日期的同品牌饮料。
由于案值较大,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最后决定没收相关物品并罚款65万元。
“这是今年‘三大一严’以来办结案件中,行政罚款最多的一个案子。”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生产经营环节出的问题最多
这次行动到目前为止,诸暨这边共办结案件289件,总量居绍兴市第一。
从案件结构看,农林水产品、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摊贩、食品相关产品等各个环节都有食品案件发生。
其中问题最严重的要数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比重占了68.5%。另外,农林水产品占16.9%,小摊贩占13.8%。
今年处罚力度加大了
与往年相比,今年明显加大了对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
办结的各类食品案件罚没款加起来有124.7万元。罚没5万元以上案件就有15起,是去年同期的5倍。
另外,今年共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有29起,其中有3起还是滥用添加剂违法犯罪案件。

平时不注重烧香拜佛,其代价是惨重的,类似企业应引以为戒

65万真的是毛毛雨,要发就要罚到倾家荡产,这样才能杜绝,不然就是白纸一张

必须的,让违法者欲死欲仙,才能让老百姓欲仙欲死

为什么不吊销执照?

对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的黑心企业罚款没有用,直接关闭企业,请领导去吃公家饭。
65万对一个企业来说,算啥,,,

一个已丧失良心的企业人,就得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能翻身。企业是无估的,追究个人才行,别让社会给个人买单

企业倒了,苦了工人,无良老板又继续开厂毒害人了

追究老板刑事责任

要罚到破产坐牢

打码人也缺乏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罚得太少了,应该直接关监狱

要罚到期他们自行喝掉

罚的太少,这样的人判20年也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