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来电反映,前段时间,他在县城区买了一套二手房,搬进去之后却发现有个大问题,连楼下的住户也来找他“找麻烦”了,这让他很苦恼。
郑先生买的这套二手房位于县城亭桥路和中山路交叉口这里,是亭桥南路196号的六楼。建筑面积110多平方米,去年12月份签的买房合同,合同金额65万元。
郑先生说,他当时看中的是这套房子的面积和结构,价钱也合适,看房后三天签订了购房合同。
郑先生
因为当时过来就去看房子布局之类的,看电能不能用,水的情况没有试过。
郑先生说,前几天,房子的所有手续都办好了,他也就搬东西准备入住。结果,刚搬家的那天,楼下的住户就来找他了。
郑先生:
我是晚上6点多搬过来的,从中介那边拿完钥匙, 刚上楼,五楼的房东过来找我们说,你们这房子漏水。
郑先生说,当时他马上到五楼去看了,确实发现有漏水。
郑先生:厨房间到洗衣房,就是沿我们这边墙角,全部都是漏的。
郑先生说,五楼的住户跟他讲,漏水的位置是在厨房间到洗衣房一带,之前就漏的,当时五楼的住户为此还找过原房东几次,但是这些情况原房东包括中介都没跟他说过。
郑先生:
第一次交定金的时候,我们直接接触过,原房东跟我说这房子各种好,家电都有的,都能用,多好多好。但是他就是没有提醒有漏水这个问题。
郑先生说,由于这房子是顶楼,当时自己只关心过楼顶有没有漏水,就是没想到这房子向下有漏水。出了这个问题之后,他也找了水电工来看过,想找找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郑先生:
看不出来,就是说光看这一块是不漏的,要重新检查一下。所有的东西,地板什么的全部要敲掉,敲掉之后看水管,然后放水看有哪些问题。
郑先生觉得,由于漏水问题在原房东住的时候就存在,之前看房子的时候,原房东也没有跟他说过这个问题,所以原房东要承担维修责任。
郑先生:
希望他把这个水管修好,其它不用动就行,可以把这些东西拆掉,水管修好,其他的我自己来。
对这件事,原房东又是怎样的态度呢?我们也试图联系对方,但是最终得到的信息是对方人现在在外地,联系不到。
那么,原房东究竟有没有这个维修责任呢?
我们也咨询了《民生十分》栏目特约律师杭璐东。
《民生十分》特约律师 杭璐东:
首先还要看他们的买卖合同当中,对于类似的问题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郑先生这边有证据能够证明房东隐瞒了类似的事实的,我觉得合理的费用还应该由原房东来承担。
小编说
事后我们还了解到,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原房东有一万元的房屋质量保证金押在中介那里,现在中介已经约了原房东尽快回来协商房屋维修的事宜。我们也希望这件事能得到妥善解决。来源:民生十分
老房子也要买?
哪个县?嘉善?
原房主太坏了
没人管吗
“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原房东有一万元的房屋质量保证金押在中介那里”——有了资金这个问题就好办了。
110个平方才65万?这也太便宜了吧
买房要谨慎 不然后面麻烦一大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