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翠湖花园高空抛物及一楼雨棚搭建问题

1.反映小区问题归属地: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社区 翠湖一号 小高层2.问题现况: 我是翠湖一号一楼业主 3-101. 自2015年入住该小区至今,高空抛物问题及对应措施一直未解决。 2016年 南湖区翠湖一号小区 小高层,因为高空抛物问题多发,严重影响楼下安全,屡禁不止,一楼业主多次向物业提议,安装摄像头,抓拍,物业均回复无法办到。后一楼业主代表向南江社区多次求助,要求协调解决高空抛物及由此导致的安全隐患问题和邻里不和问题,均无相应结果。未收到任何回复。无奈之下,一楼搭建雨棚,后由于4楼及2楼举报,城管直接现场拆除。未提前通知。 当日与城管物业三方座谈,经城管协调,物业经理同意,搭建小面积雨棚且仅在卧室前方,出入口位置。有录音为证。费用业主自费,但施工厂家由物业指定,并将具体方案申报物业。此方案城管及物业均在场且认可。后经物业代表确认后并签字,现场监督搭建。 同时应东栅城管要求,请愿书,搭建方案及一楼承若事项,提交城管备案。当时涉及到雨棚有根木头落地,业主们几次跟物业确认,是否可以搭建,因柱子落地会不会导致楼上以这个名义投诉。物业确认后,认为没有问题,仅仅雨棚,未违反业主公约条款。10月在物业现场监督下,雨棚搭建,部分业主搭建完。 但其他个别搭建过程中,物业又跟城管过来阻止搭建。(事后了解是2楼业主又投诉) 后又2017年接到东栅街道通知,南湖区规划局认定一楼搭建的时阳光房,没有经过审批,予以拆除。(2016年认定书)。但一楼业主代表几次询问规划局认定原因及详细依据,规划局回复是此事已经不归他们所管,由执法部门自定认定。响应政府号召,翠湖一楼业主积极发现路边违建,拍照取证,并向南湖区规划局信访举报,要求主动执法:受理人: 吴闲斌。经过几个月后,吴同志回复 他不再负责违法认定,业务归执法局自己管理。 但此前,他出具了翠湖一号的违法认定,城管也是依据他的认定去执法。 一楼业主投诉无门,找物业,物业经理已经换人,回复是等。 找东栅街道,回复是要拆。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邻居信访过类似问题,可至今无人来出面协调过此事。深刻体会到什么叫不作为,怕事。 现在高空抛物问题没有一点解决,现象变本加厉,卫生纸直接扔下院子。请物业出面解决,物业回复是已经宣传过了。但实际仅仅2016年张贴个告示。物业没加装监控计划。 今年以来,小区顶楼墙体开裂及装饰物掉落一直发生,石块掉落楼下,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之前墙面掉落时差点砸中我家人,空调外机被砸变形。非常危险。 诉求事项:翠湖一号一楼的雨棚,与其他街道旁或者楼上露台雨棚不同,一楼时统一样式,统一厂家制定,且没有靠路边,仅在自家卧室前方搭建,且没有封闭,完全处于自我保护的目的。来弥补规划时 一楼花园院子的设计缺陷。本人及一楼业主支持嘉兴三改一拆政策,但是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是不是应该更重要,百姓的生命保证不了,不为民做主,不解决根本矛盾,如何建设美丽嘉兴?百姓权益无法保证,美丽的意义何在?影响美丽乡村建设的,我强烈支持,请以民生为基本原则,尊重弱势受害群体,不要搞一刀切。 就算要拆,也可以,提前召集老百姓,把解决方案做好,这样我们也心服口服。 房屋设计缺陷,明明销售时是卖点的院子,小区也交翠湖花园,房价也高于2楼价格,既然有了可以用的花园,那么安全防护措施是不是也要做到位呢? 一个铁栏杆围起来的花园,物业以私家花园为由,不给打扫,美其名曰没有经过授权。那么小区年度绿化清理的费用也不包含自私家花园,现在一楼是最大的受害者了。这么高档的小区室外晾衣架已经装上了,楼上花盆也放到外面,这个管理实在是令人失望。社区领导来视察过几次,为什么这些问题不给解决,就抓住一楼的雨棚呢? 我们没有想占空间,只是保平安,减少损失。为什么没人能够理解呢? 物业,社区的作用何在?政府的作用何在?这个民里基本矛盾也无法调节吗?特此邀请 市长为民做主,妥善处理一楼雨棚问题。做到为民办事,办实事。督促相关方,协调,处理我们的问题。 谢谢。回复请出具体改善方案或者实施计划,减少托词,谢谢。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反映的信访事项,在2017年9月1日已经答复。如对行政执法中队后续处理有异议的,建议你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经办人:顾宏 联系电话:82806001
南湖区东栅街道 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