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责任。出了事应各打五十大板。
作为消费者只认开发商.是开发商在卖给你房子.造房子的各种过程关消费者P事.
都有责任
都有责任就是都没有责任。政府的手伸的老长,不过为了油水而已。至于责任,具体的经办人员担不起,也不可能来担。毕竟有些决定也不是他能做主的。
五方责任主体: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其中建设方负总责,其余各方对各自的工作负责;行政/行业主管部门有监督、管理的责任,但在五方责任主体之外,所以也可以理解为没有责任,他爱管你就管你,不爱管你就走走过场,但是他也要对自己签的字、盖的章负责,比如明显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验收通过了,如果上面要查,那可能就要追究责任,如果上面不查,那只要这个房子不倒,基本就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