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生育保险事宜

本人辞职待业,有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丈夫为公职人员,有缴纳生育保险,请问本人现在怀孕,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你好!根据莆政办〔2014〕134号规定: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我省和我市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本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你需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且到你分娩时你丈夫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具体可咨询市医保中心,电话:2696671。(莆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 2016-12-8 09: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