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超平方超红线图建筑上报镇上,镇上只是来劝阻下没用实际落实

隔壁邻居今年新建房子,房屋按旧址建筑,到二楼时挑出一米超出红线图和超出审批时的平方,邻居上报过镇政府,政府来阻止劝说过,施工停了一段时间,现在有建上去了,听说这样建上去只用交一些钱就可以了,这种制度不知道是不是合法。如果这样,农村里大家都是超平方建筑就没有什么好的规划了,希望领导能有强力手段处理这种不良现象,带好大家建设新农村! 江山市四都镇江北村村民
你好! 你于2017年5月31日向江山市领导信箱反映“邻居今年新建房子,在建二楼时挑出一米,超出红线图和审批时的平方。要求解决。”问题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反映隔壁邻居今年新建房子,房屋按旧址建筑,到二楼时挑出一米超出红线图和审批时的平方。要求解决。二、调查核实情况1、你邻居郑冬冬户建房报批情况。郑冬冬户于2016年2月经批准建房,报批建筑占地面积90平方米,叁层,规划许可证号为330881201604-001#,用地批准书为(江土私[2016]166号),属拆建住宅。2、反映郑冬冬户“在建二楼时挑出一米,超出红线图和审批时的平方”情况。经调查,郑冬冬户新房已建好二层,建筑基底面积为80.28平方米,二层面积95.53平方米,三层面积98.2平方米,其挑梁已超出规划许可范围。对此,镇村工作人员曾多次出面阻止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郑冬冬户及时整改到位。你反映郑冬冬户不按规划许可建房情况基本属实。三、处理依据及其他有关规定郑冬冬户在建房时,房屋挑梁已超出规划许可的范围,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占用乡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等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拆除。”,镇政府于2017年6月2日向郑冬冬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四政[2017]060号),要求郑冬冬户“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设,并于7天内按照批准的规划许可范围进行整改。”由于近期受多雨天气的影响,郑冬冬户自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至今仍未整改到位。下一步,镇村将按照《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市“三改一拆”等法规、政策进行处置。四、处理意见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江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联系人:郑水旺 联系电话:13867008561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 201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