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北高老家交的新农合医保,户口在北高,请问在省外生孩子,要回老家报销医疗费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里报销。请详细说明,避免两头跑多趟,谢谢。
您好!该咨询件我局已收悉!现将区新农合中心答复反馈如下:首先该医院必须为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才能报销!报销时需要: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以上材料均为医院提供,且需加盖医院公章。 本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合作医疗证(或社保卡)和当年度新农合缴费发票;如果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请该市民携带以上医院及个人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卫生院(北高镇卫生院)窗口报销。如果新生儿有住院,需要先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母亲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生儿母亲的医疗证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荔城区新农合窗口办理新生儿添加名字,然后再携带医院4样材料和母亲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和合作医疗证到北高镇卫生院报销。
咨询电话:0594-2377019(荔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 2014-11-17 09: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