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财税人告诫会计,这5个问题理解有偏差,该学习财税知识了

1、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在港区内船边与堆场之间集装箱的水平运输作业,是否需要安装货物运输来缴纳印花税?
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税目“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如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为避免歧义,请携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2、办理固定资产报废需要提供什么证明资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4、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5、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3、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需要银行开具的发票记账吗?
存款利息属于不征税收入,不用给银行开具发票,凭借银行结算单可以进行账务处理就可以。
4、取得的17%专用发票必须在5月1日之前认证吗?若是5.1之前没有认证,5月1日后认证还让按照17%抵扣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360日,而不是必须在2018年5月1日之前认证完毕;销售方缴纳了17%的增值税,购买方就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
5、有产权车位长期出租(例如70年),一次性收取租金,且收取租金相当于停车位销售价值,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并入土地增值税清算范围,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