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院判后答疑工作细则》第九条 答疑法官应由原合议庭成员或庭领导担任。
答疑应以当面答疑为原则,对于外地的当事人,根据便民原则,可以采取书面答疑的方式。
一、佛山法院,民二庭,书记员:罗x芳,经济纠纷案,本人书面寄答疑申请书到法院,是否寄给罗x芳收?如不是,请提供收申请书的联系人。
二、本人现住址(收件地址、起诉状上已写有)和身份证地址不是同一个地方,答疑书是否象民事判决书一样,寄到本人的现住址?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提及的关于判后答疑的邮寄问题,经核实,请您将答疑申请书直接寄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信访科收,并请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号、请求事项、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另外,您提及的您的收件地址问题,如果您的住所地变更了,收件地址亦要更改的,请与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沟通后确定具体的收件地址,并在答疑申请书中注明。
谢谢!
2013-04-30 08: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