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你好!请问我现在任职的(佛山市南海区华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只为部分的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他这样做问题吗?还有我想问一下佛山是不是有相关的政策法规,说企业可以不为企业的全部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法规。如果没有那我现在的企业是不是必须为我们全部的员工缴纳呢?和补缴以前没缴的呢?
谢谢!
回复: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均需为其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网友提到的企业属于国家规定需建立住房公积金之列;另外,我市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国家法规建立和管理,不存在所谓“佛山是不是有相关政策法规”。
经查,佛山市南海区华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开立住房公积金单位明细,为109名在职职工开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由于不是实名投诉,无法确认网友是否包含其中,或是否该单位的在职职工。请网友先向工作单位提出,要求按国家的法规规定办理开户和缴存手续,如单位仍不办理,再将该情况向我们实名反映,提供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资料,以便我们核实跟进,依法办理。
有关投诉办理手续须知请登录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在线办事”栏目中“投诉须知”查阅。
2011-04-02 23: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