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入职2年多了,公司为了节省费用,竟然不顾国家法令法规,嗜钱如命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还暗地跟员工说,不要缴社保,每个月多发50元。这样导致我多年的社保没能缴纳,严重影响员工的利益,这样的企业都知法犯法,大家可以想象别的公司又是怎样,希望市劳动监察部门在其位谋其政,能够有所作为,做好本职,把龙岩的企业用工不良风气狠打,还龙岩健康、人性的用工环境,促进龙岩的产业合理健康发展,劳动者安居乐业。
你好!如果有出现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拨打投诉电话:0597—3213153,或到龙川西路32号新罗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谢谢!(新罗区人社局于 2014-2-21 10: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