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相关咨询

本人去年由于从单位辞职,将福州单位集体户口转回白沙(户口转移属父母挂靠),育有一女,2012年出生,户口也由福州集体户转回白沙(属于随父母挂靠),妻子外省人,原属于集体户口,根据相关夫妻挂靠政策,也已将户口转移,现在一家三口均落在我我父母名下。根据以上所述情况,参与新农合,需要哪些证件(复印件)办理?具体流程如何走?另外小孩已经办理独生子女证,费用上是否有相关优惠?以上,请予以详细答复,TKS!
经我局与新农合沟通了解后,新农合表示咨询人只要携带户口本到当地村委会办理即可。由于2014年 已过。只能等10月-11月时才能参加2015年的新农合。详情可咨询涵江区新农合办公电话:3567896。谢谢。(涵江区卫计局(原卫生局查询)于 2014-8-28 10:13回复)
计生户家庭参加新农合是针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父母及子女支付个人应缴纳部分予以免费。因你所述不清,你们的户籍性质无法认定,若是城镇居民则不符合免费条件。详情请电话咨询白沙镇计生办或区计生局(3311652)。(涵江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于 2014-8-29 09:49回复)
关于诉求编号PT14082700118的反馈:
刘大仁先生您好:
1、参与新农合只要携带户口本到当地村委会办理即可,由于2014年 已过,只能等10月-11月时才能参加2015年的新农合。
2、计生是否有优惠请本人届时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村和镇计生办审核认定。
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4日(涵江区白沙镇于 2014-9-4 17: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