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亚学院学生,户口在上大学时由陕西转到学校,目前为学校的集体户口,现在为应届毕业生,并与海口一工作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今年在海口市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想把学校集体户口转到所购房屋所在地,请问能否转? 要什么流程,以及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尊敬的网友:
您6月15日反映“三亚学校集体户口应届毕业,将户口转到海口个人户口,海口已购房”的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单位录用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办理落户。交验材料: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③《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海南省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④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原籍未迁往学校的提交《居民户口簿》;⑤录用单位证明;⑥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林道华】 2015-06-13 18: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