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新房在顺德乐从,是2009年5月8日签的购房合同;住房小区建筑容积率5.6;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05平方米,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3平方米;实际套内建筑面积的成交价格5200元/平方米。
上个星期去交房产契税,顺德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说要交3%契税。按照以下的文件精神,我的住房应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房产契税按1.5%征收。
顺德区建设局2009年6月30日下发《关于确定我区2009 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顺建发[2009]80号)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9年下半年我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住房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套内建筑面积的成交价格不高于6785元/平方米。
二、此标准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请求财政局的领导给予本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十分感谢!
你好,我们已与顺德区财税局沟通,由于你没有留下联系电话,请你致电顺德区财税局22683321,他们会给你具体的答复,谢谢!
2010-06-21 0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