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教育局小孩入学一年级的限制问题?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市小学入学年龄将有望打破“9月1日前”的限制?
  想问问雨城区教育主管部门,雨城区小学2017年如何贯彻落实教育部《通知》精神,按照“实际情况统筹确定”雨城区各小学校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
【2017-03-06 11:07:40】 雨城教育局: “小丁”朋友:
你好!
你关于“问下教育局小孩入学一年级的限制问题?”的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文释义》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在中国居住、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即在每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到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并保证该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 区教育局严格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管理办法》对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一年级新生进行学籍系统录入。
近日,我们也通过媒体看到教育部就有关“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及“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论证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有关报道。待四川省教育厅相关的正式文件出台后,我局将严格遵照执行。
感谢你对雨城教育的关心,有关教育的问题,欢迎你致电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0835-2224510),我们将热诚为你服务。
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