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停暖问题

22日就金凤区陶然水岸停暖一事咨询了12345热线 25日供热单位哈纳斯进行了回复 效率很高 但仍就以下几点不满意 请予答复 1.供热企业以一堆技术理由答复所在小区不可停暖。供热与停暖是市场双方的选择行为,不交供暖费是侵害了卖方权益。那不可停暖明显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存在企业强卖和垄断的问题 企业利益可以单方维护 消费者选择的基本权利如何维护?明显违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吧! 2.供热条例27条明确停暖需供暖企业同意。政府不可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企业尤其是手握垄断权的企业(供热管道的已经铺设 用户无法选择)就可以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吗?法律应由拥有执法权限的政府部门维护,还是由没有执法权利的企业来判断?将涉及企业与用户双方利益的问题交由企业决定 显失公允 而且伤害政府公信力! 3.不允许停暖的答复明显是因为企业维护运营的成本原因,企业的运行成本可以通过强制消费者消费得意维护吗 这与民法和消法的精神明显对立吧。
琚同志:您好! 您关于供热停暖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好,按规定,办理停暖需在供热期开始前,提前一个月向供热单位申请,需符合停暖条件并经供热单位同意,交纳总采暖费30%的费用。需每年申请。具体详情可以百度《宁夏集中供热申请停暖和恢复用热实施细则》。立法工作属于人大法工委,您的建议我们也会反映。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银川市供热物业办 2017-10-11 1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