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稽查力度加大,别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会计注意这5个问题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该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并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2、增值税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成了重影,发票还能用吗?
发票章盖成重影,也就是会计常说的“双眼皮”,这样的发票需要作废重新开具。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
3、纳税人取得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未附发票清单,这样的发票能抵扣吗?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所以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必须附带清单,如果不附带清单,不能抵扣。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成品油发票怎么才算合格?
票面带有“成品油”字样,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支持作废,仅可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5、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的哪些进项不允许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发票不允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经营期(新开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普通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咨询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