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属于配套公用设施,且政府规定的不能地锁,难道配套设施不能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相关规定,严禁破坏人防设施或封堵人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发生,否则将依法处理。人防地下室安装地锁,不影响人防功能,不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行为。
龙岩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龙岩市人防办于 2017-2-28 15:43回复)
小飞同志:
现将您反映的“汇通理想城人防车位被开发商安装地锁”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汇通理想城开发商为龙岩汇通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人防车位擅自设置地锁,我局中城大队已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章)行为通知书》(龙城执〔2017〕容改254号,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地锁。我局中城大队将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整改。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7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3-7 15: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