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依照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的要求,于11月1日将材料提交至南日镇计生办办理《独身子女证》。被告知不受理,要求从村委会受理。隔日送至村委会,村委会审核之后送至镇计生办。镇计生办经办人至今未办理出《独身子女证》。严重影响到我们夫妻的半年产假的申请,希望能尽快给予办理。
经查,刘甲子、林素珍夫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于2014年11月30日在我镇山初村村委会签字盖章后送至我镇计生办,南日镇计生办工作人员于2014年12月2日发给其独生子父母光荣证并转交给山初村村委会,证号为:35030510715009.(南日镇于 2014-12-5 09: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