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在佛山南海区创业的意向,想咨询一下关于大学生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方面的流程!
目前,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工作主要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佛府〔2015〕66号)执行,其中人社部门的优惠措施包括:
1、创业培训补贴。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可参加创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免费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创业培训机构可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相应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每人最高1000元;
2、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 5000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3、租金补贴。对入驻我市各级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及毕业5年内)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4、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劳动者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
5、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 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6、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资助。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每年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市人社部门从各区推荐的优秀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市级优秀项目,由市财政部门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至20万元资助,并支持其申报省级优秀项目。对获得我市市级创业大赛(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办)前三名(或相当奖级),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至20万元资助。
上述内容是面向社会并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扶持举措,完整政策文件可在佛山市政府或佛山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查阅。因您问题中提及定位于我市南海区,建议具体地点及办理流程咨询南海区人社局,咨询电话:86395511。
2017-10-13 1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