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享受公积金缴纳的市民在购房时都会选择公积金贷款,因为利率比较低,这也正是公积金的优势所在。可现在用公积金贷款却到处碰壁。某国有银行说组合贷利率要上浮15%,有些还说20%,纯商贷就上浮5%,还说现在人都不用组合贷了。这是什么世道啊??摆明就是不想做公积金贷款,故意上浮利率的。既然公积金贷不了款那我们缴纳有什么意义??这样的行为符合人民所愿吗?这样的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吗?而这样的行为又是否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忍气吞声置之不理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执行。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九条,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银行无权决定公积金贷款利率。
如银行以不当理由拒绝受理,网友可实名通过热线12329、12345向我们反映具体情况,包括购房地址、承办银行名称、银行业务员姓名或编号、咨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日期等。
关于商业贷款的问题,请咨询银行,但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部门的措施(如商业贷款),他们的经营不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范围,如果网友认为其他部门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2014-03-22 08: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