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镇小吴地村民廖斯忠违法在村民聚集地良田上建设石灰沤竹工艺的小造纸厂,臭气熏天,脏水横流,使得周围居民怨声载道。(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 环函[2001]185号 关于采用石灰沤竹土法造纸工艺的小造纸厂是否属于取缔、关闭范围的复函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采用石灰沤竹土法造纸工艺的小造纸厂是否属于取缔、关闭范围的请示》(闽环保[2001]控39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家经贸委的意见,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年产5000吨以下的造纸厂等“十五小”要予以取缔。)这种违法违建的行为,希望政府能为民做主,给子孙后代留一块净土,尽快制止和拆除这种违法违建的小造纸厂。莫因小事而不为,诚恳的希望相关部门要有实际行动给民众一个交代,不要敷衍了事。
尊敬的这位诉求者:您好,在接到您的诉求件后,镇政府十分重视,安排分管领导与包村干部立即处理此事件。2014年6月3日上午,分管领导张志雄副镇长、镇环保站站长郭永祥同包村干部王兴标一道前往现场查看,拍照确认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已要求业主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县环保局、蛟阳执法中队立即进行查处。感谢您对镇政府事业的关心、支持。(上杭县古田镇人民政府于 2014-6-3 11:5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