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多措并举加强行政成本管控
一是严格年初预算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标准安排,严控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支出,严控非经常性项目支出。二是完善资产动态管理。加强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的应用,建立行政、事业资产购置、调拨、处置等动态管理制度。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将采购预算与政府采购网有效结合,明确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定点协议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四是优化财政管理机制。逐步细化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建立财政一体化平台,完善公务卡制度和财政精细化管理制度,有效控制行政成本。
郭家迪同志:
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我局对您提出的“多举并措加强行政成本管控“的建议反馈如下:
一、在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时,对市直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严格按照定额标准安排,组织市直各部门(涉密单位除外)在人大批复后的20日内在单位门户网站对本部门职能、2016年预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要求市直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车使用费及公务出国费,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今年预算执行中,我局加强了对非经常性项目预算管理,对部门提出的追加申请从严审核把关,一律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后,根据市政府批示意见统筹年初预算资金予以安排,严控非经常性项目支出。
二、全省已经建立资产管理一体化系统。
三、1、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采购人依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公开项目的采购预算,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制定《龙岩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根据采购需求及商品特征,科学合理分类设置,形成“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政府采购项目”,明确采购项目及采购限额标准。拟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定点项目范围,如会议定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加油等。3、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省厅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精神,改进和简化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具体作法:一是积极配合省厅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通过电子化的运用,缩短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二是将现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经同一采购方式废(流)标两次后方可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规定,调整为经废(流)标一次后即可依法申请变更采购方式。三是采购预算达到500(含)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其招标文件无需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预公告,各采购单位只需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进行预公告。四是采购金额300(含)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是否组织两名以上专家对招标文件作出评审意见。
四、全市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完成。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这是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肯定。请您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的工作。
龙岩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5日(龙岩市财政局于 2016-7-25 17: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