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
洪江市国土资源局:
我是洪江市安江镇龙田金花村村民段祖元,本人举报本村村民段祖纯无视国家法律,未经批准擅自违法占用公共道路修建房屋,严重的侵害本人及几户村民的通行权,对我们几户村民的生活、生产造成极大影响,请求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段祖元
联系电话:15096224192
2017年2月16日
洪江市委网信办: 网友你好,来信已转交洪江市国土局调查办复。
洪江市委网信办
2017年2月22日
2017-02-22 14:52:32
时刻网友1488004789724:回复:洪江市有村民违法占地建房,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真正作为。2017-02-25 14: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