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8岁黄老汉年轻时抛下患癌妻子和3个年幼孩子,大玩婚外情。现年近古稀孤身一人,渴望子女能善待他为其养老。子女称父亲具重大过错拒绝赡养,黄老汉将子女告上法庭。15日,法院一审判定,3个子女支付父亲生活费。(当代生活报)
这样的判决你怎么看?
这给某些鼓吹“法律万能论”的砖家狠狠一记耳光:lol
坚决不支付养老费,看怎么处罚
权利义务是相对的,几十年前父亲对未成年人子女同样有抚养义务,如果那时起诉到法院也肯定胜诉
宽容一些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你有单位哇,每月单位发的工资,部分强制
于法付钱赡养,于理半点情分莫给!
没办法,他不仁,但你不能不义,法律规定不能以老人以前过错而不赡养。
生而不养,有这种父母在又有何用???应先判他未尽抚养子女之罪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