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去河里捡鞋就不要你还钱”,一个6岁的生命再也没有上岸


2013年8月下旬的一天,嘉兴余新镇某村,5个7到9岁的孩童,在河边玩耍。9岁的小虎不小心将自己的鞋子掉进了河里,小虎对小伙伴、年仅6岁的小强说:“你把我的鞋子捞上来,之前你打赌输给我的10元钱不用还了。”小虎帮着小强脱衣服,小强下到了河里,鞋子没捞上来,人也再没从小河里爬上来。其时,1个男孩在钓鱼,2个女孩在桥上拔草。等孩子们叫来自己的父母时,一切都晚了,小强淹死在了这条小河里。  2013年11月,小强的父母将他的这4个小伙伴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全部损失36万余元。12月,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庭上,4个小伙伴的父母对小强的不幸表示了同情,但同时认为5个小朋友平时常在一起玩,玩的内容也符合他们的年龄特征,合情合法,落水属意外事件,很难说他们有多少过错,只愿意在道义上作适当的补偿。
  近日,南湖区法院庭后组织调解了该起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由小虎的父母赔偿23000元,另外3个孩子的父母(有一对是双胞胎兄妹)各补偿2000元和1000元。
  案件已经了结,但伤痛远未休止。寒假在即,这起案件的审理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假期安全再次敲响了警钟。嘉兴日报

小孩的安全真的要警钟长鸣~~~
我们小时候在河边钓鱼一个小伙伴掉下去了,是让我们拿鱼竿给拉了上来,回去被好一顿打
小学4年级时,一个小伙伴一起钓鱼时掉下去了,本人勇敢的跳下去把他捞上来了,呵呵
当时好象是4月份,水有点冷的

家长要看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