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蒲泽春:针对你所说的现象,我们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经常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让市场开办者尽量在市场内设置农民自产自销摊位区,切实解决农民朋友在市场外的占道经营现象。从2013年起,市政府已将工商部门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的职责划入城管执法部门。近年来,城管执法部门对乱停乱放、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无照商贩进行查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我们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负责规范农贸市场内经营秩序,查处短斤少两、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6-10-12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