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申报日期出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成功后,税控设备才能清卡

10月份申报日期出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成功后,税控设备才能清卡
10月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申报期限至10月24日。车船税、环保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及工会筹备金等其他税费申报期限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10月份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进行增值税申报,增值税实习比对申报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要先进行抄税,然后再进行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成功后税控设备才能清卡。
1、10月份小长假休息7天,8号上班后,会计上班后首先要登陆开票系统抄税,开票软件提示上报汇总已成功。
2、点击确定后,进入开票系统,开票系统会提示,已进行抄税工作,在10月25号之前清卡成功,否则将暂停开票功能。
3、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点击状态查询后,出现下面的界面
4、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会提示锁死日期到10月25号,报税资料有,说明已经抄税成功。
5、退出开票软件时,会提示系统检测到金税设备中有报税资料,请及时进行报税。
6、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成功以后,再次登录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清卡成功。
友情提示: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施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适用新税率表;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
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仍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