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孩子哺乳期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三个月孩子哺乳期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孩子三个月哺乳期离婚抚养权如果没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话,应当归属于母亲这一方,之所以法律会做出这样的一种规定,还是考虑到孩子年纪比较小,所以跟随母方生活的话是比较方便的,可以直接母乳。
1、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 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孩子在哺乳期离婚一般判给谁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为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女方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而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他们的情况特殊,确实应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就不会受这种限制。
而婚姻法有另外的条款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离婚之后,还处在哺乳期当中的孩子,原则上应当跟随哺乳的母亲,由母亲来抚养。相关的政策文件也表示,孩子在未满两周岁的情况下,一般跟随母亲生活,只有在下列这种情况之一的,才会跟随父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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