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76年12月到部队,1980年3月回来。问?算多长时间的社保,什么标准的。怎样并入我的社保。我交未满15年,是现在抵还是交满15年加年限。我的战友已经抵交了。我们怎么办理。
廖金兴,你好。
根据《关于参加养老保险全省统筹企业职工缴费年限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2001]101号)规定,凡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其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的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给个人账户有关问题的批复》(闽人社文[2012]237号),从军队转业、复原、退休安置到企业的工作人员,从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暂不补建进入企业之前参加工作时间的个人账户。上述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范围内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再按规定补建个人账户,并计发基本养老金。
根据以上文件及你提供的情况,你在部队服役的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经查询,你是在龙岩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到龙岩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服役期间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新罗区人社局于 2015-5-15 16: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