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建房的时候说是按我房标准统一高度,现在我家旁边建房要高我家房子许多希望政府制止一下
周荣贵等同志:你们好!你们于8月27日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建房应按其房标准统一高度,但你们家旁边建房要高出自家房子许多,希望政府制止一下等事宜,我街道于8月30日收到,现将调查情况告知如下:一、信访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诉求姓名:周荣贵身份证号:332601197712162059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横蒋村主要诉求:希望政府制止邻居家的违建房子二、调查情况周荣贵与蒋如金、蒋兆祥家的新建的房子隔一条路,周荣贵的房子前几年已建好。蒋如金、蒋兆祥家的房子是近年审批的,按照所批的要求,规定蒋如金等户在横蒋村指定规划点建房两间,用地面积为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也就是批建三层半高的房子。蒋家在2017年开始动工开建新房,在实际建造过程中,蒋如金、蒋兆祥户存在土地移位现象,没有完全按照区测量队放样时所打的四址的位置建房。4月21日下午,蒋如金家在建房挖基础过程中,造成周荣贵房屋损坏。双方当时发生了纠纷,经过街道驻片领导、横蒋村干部和前所街道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双方在8月8日自愿达成协议:由蒋如金一次性补偿周荣贵人民币共计贰万贰仟元整。蒋如金家在付给周荣贵补偿金后继续建房子。建的层数开始逐渐超过周荣贵家的房子的层高。之后,周家开始不断向市长热线和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蒋如金和蒋兆祥家超高违建,三、处理意见在接到周家的举报电话之后,街道行政执法中队下达停建通知书,并多次到现场制止,至八月底,蒋如金、蒋兆祥家的房子已结顶。目前鉴于对于蒋如金、蒋兆祥等户的超高违建户在横蒋村较多,我街道准备待该村违建拆除时整体有续推进。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椒江区人民政府(申请地址:椒江区信访局复查复核科)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蒋志勇、林波联系电话:89085067
椒江区前所街道办事处 201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