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在私宅外加挂电线横拉杆导致房屋结构受损

本人在漳平市双洋镇城边西路5号有一栋3层楼的私宅。2011年,家人均在外地,房子无人居住。当地电业部门在未告知也未尝试联系我们进行告知的情况下,私自在三楼阳台外侧安装了一根横拉杆,上面连接4条入户电线(其中3条为邻居家所用)。由于安装横拉杆的位置在阳台转角外侧,而阳台本身承重性弱,膨胀螺丝强行钉入,加上3年多的受力,目前,阳台转角处已经出现裂缝。为此事,多次与当地电业部门交涉商讨解决方案,对方承认,当时安装横拉杆方式有错(据称是电业部门将安装业务外包导致,安装现场,我家邻居还劝诫了施工人员,但对方为了节省工程量,依然违规操作),然而,只是口头致歉,却未拿出一个实际的解决方案。
对此,我有3个诉求:
1.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在不恰当的位置安装了入户电线横拉杆,电业部门已经构成侵权,必须给出书面道歉;
2.侵权行为持续3年多,已经对我家楼房造成实际损害,请相关部门作出房屋安全鉴定,并给予相应经济赔偿;
3.当地电业部门以这样的安装方式在农村普遍可见为由(事实上其他本地住户横拉杆多安装于楼房主体墙面,未见安装在阳台上的情况),认为虽有错但合乎“村情”。如此逻辑,违背法治精神,是对广大农民朋友的极大漠视,是对村民物权的践踏。电业部门须对此作出统一整改,对全体村民做出合理说明和道歉。
苏先生:
您好!您在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非法在私宅外加挂电线横拉杆导致房屋结构受损”的诉求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横担固定在墙上架设低压进户线路,是供电企业给城镇居民用户入户供电最常用的一种架设方式;电表安装位置及架设进户线所用墙担的固定点,是根据双方的意愿,现场口头协商后施工,并非是所谓的违章架线。至今为止,供电企业未制订出台相关详细的关于进户线墙担安装规定与标准。因此我司无法提供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您房屋墙担上进户线为绝缘导线BLV-35,线径仅为0.65厘米,档距为5米,无转角,未对房屋产生拉力(详见附件照片);您要求的房屋受损赔偿问题,经询咨专业鉴定机构,只能对房屋破损等级进行鉴定,但房屋破损原因存在多样性,自然老化、建筑质量、地基环境改变等等,都可能造成房屋受损,任何鉴定机构都无法出具房屋的受损与进户线横担是否关联的鉴定报告。故我司无法取得因进户线横担责任造成房屋受损的赔偿依据,无法满足您的赔偿要求,建议您走法律渠道解决该索赔问题。您在提交给我司的索赔报告及与我司工作人员谈话中要求的关于墙担每月租金为无理要求,因该墙担所架设进户线为您本户电表所需的进户线,您理当提供的进户线房屋固定点,为您自身受益所需。故不存在我司向您支付该墙担的租金。
(漳平市供电公司于 2014-11-28 17:50回复)
附件:17-50-16-双洋城外苏明辉现场照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