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你行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原件被你行收缴保存了,现时因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需提供房产证原件进行校对,请问要拿回房产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时多长?本人顺德的。
再者,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于此事的答复是,你行扣押抵押人房产证原件实属违规违法,请问你行对此事有何回应,如真是违法违规,请即归还房产证给普罗大众。如没违法违规,请公报依据!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98号《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该条款明确规定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房产证由个人收执。物业抵押是权属抵押,不是抵押证件。因此商业银行无权收执您的房产证,也无法定职责职能确认您房产的真实性。而未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复印件不具有原件的法律效力。
尊敬的客户:
我行现在一般不收缴和保管住房按揭贷款客户的房产证(非住房按揭性质的贷款需保管在银行),以前如有保管在我行的,客户可以领回。领回或借出证件的具体手续可与原办理房贷的支行联系。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
2014-02-28 17: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