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病患者的监管问题

福建日前发生“杀害8名小学生,重伤5名小学生”的恶性事件,令全国震惊,凶手疑似精神病患者,而佛山街头不时可见流浪的疑似精神病患者。
请问佛山市政府如何监管精神病患者?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在佛山发生?
佛山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答复:
感谢网友对我市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
首先要明确,对于近日福建发生的杀害小学生的凶手身份问题,警方表示,凶手并非精神病人;
其次要理解,精神病人管理确实是一项难以监管的工作,但我市还是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和收治精神病人:对于本市户籍的“三无”精神病人,统一在市精神病治疗管理所接受康复治疗;对于街头流浪精神病人,由公安、城管、民政部门收治到市精神病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康复后由救助站护送返乡。因此,也请广大市民支持我市的救助管理工作,如在街头遇见精神病人,请及时就近通知公安、城管和救助站(禅城82272050、南海86233401、顺德22831191、三水87736972、高明88682086)。
第三,对于本市户籍非“三无”精神病人,由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监督管理,具体情况请咨询各级残联。
谢谢!
2010-03-24 1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