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筑设计图纸业务

不动产登记机构“同一房产人分割、合并变更登记”办事指南中提及的“建筑设计图纸”应该找哪里出具?市民比较盲目,是否有个指引?
您好,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申请涉及同一房产人分割、合并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成果中就包括了“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和“房屋测绘报告或房屋分户平面图”。
二、咨询人可通过原房屋设计单位出具“建筑设计图纸”,无法找到原房屋设计单位的,也可去佛山市城建档案馆复印原图纸,并找房屋设计单位出图,具体请咨询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类审批事项办理窗口规划部门。
三、对于房屋分割、合并的批准文件,根据《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房屋分割、合并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于已经竣工验收后的商业、办公、住宅类房屋需办理分割所涉及的建筑方案调整,先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凭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办理。申请人可携带建筑设计图纸等相关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类审批事项办理窗口规划部门申请办理。
根据“事权下放、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负责受理同一产权人分割、合并变更登记的业务在实际办理过程中的情况会有所不同,鉴于咨询人未提供房屋所在地的具体位置,因此,详细办理情况以各区的咨询意见为准。
各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4-5楼,电话:88881200;南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海区南海大道北28号,电话:81213175;顺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德区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C座一楼,电话:22838180;三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2号,电话:87786451; 高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明区三洲百灵路88号,电话:88620920。
2017-11-15 10: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