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电视台涉嫌发布违法商业广告

龙游县电视台涉嫌发布违法商业广告,误导群众的第三次举报龙游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晓峰同志:龙游县电视台长期发布大量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及形式违反《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在违法违规(具体情况见附件),导致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现举报人依法第三次向您举报,恳请您接此举报后督促宣传、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新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普及法律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对涉及违反政纪党纪行为移交纪委依法查处。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请将受理、查处结果书面形式回复举报人。 举报单位:广州兴忻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兴华电话:18602021315邮箱:TXH12315@163.com邮编:51140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东环路203号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举报只是违法广告的一部分、请行政机关进一步监测龙游县电视台涉嫌发布违法商业广告,误导群众的第三次举报的相关情况2017年4月22日第三次监测龙游生活娱乐频道 17:33—17:34龙游浙香食品有限公司(未见广告提示字样)19:44—19:45四通家电(未见广告提示字样)21:06—21:07善蒸坊龙游发糕(未见广告提示字样)21:06—21:07唐龙大酒店(未见广告提示字样)龙游新闻综合频道14:14—14:15四通家电(未见广告提示字样)17:21—17:22凯撒英皇娱乐会所(未见广告提示字样)20:01—20:02浙江莱德桑机械有限公司(未见广告提示字样)21:48—21:49广银大酒店(未见广告提示字样)21:50—21:51龙游浙香食品有限公司(未见广告提示字样)21:50—21:51唐龙大酒店(未见广告提示字样)上述广告主在被举报媒体发布大量违法违规广告,对广大消费者构成严重误导和欺诈,违反了以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以上广告涉嫌违反如下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唐兴华先生:你好!首先感谢您对本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对“龙游电视台涉嫌发布违法商业广告,误导群众的第三次举报”材料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由于您于2017年1月6日已就同样情况向本局进行举报,本局已经立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于2017年5月15日对当事人作出了处罚决定,目前处罚决定书已送达,正处执行过程中,故对您的第三次举报本局决定不予立案。特此答复。联系人: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钱水清电话:0570-7012315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2日
龙游县市场监管局 2017/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