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发布!| 律新社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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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大数据的意义就是为我们行业设立新套路,推进标准化。”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的一句点评让7万在线法律服务圈网友大笑起来,却又深以为然。
今天(2018年1月29日),《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正式发布,以行业内共计 251个互联网法律机构作为样本,着重分析模式创新与技术革命带给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变化,并对未来“互联网 + 法律”变革和发展的可能性方向进行预测。报告由京都律师事务所联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研究中心、icourt及律新社共同发布。
今天的发布会上,来自学界和法律服务行业的专家分享了一线探索和思考,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主持发布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致辞中表示,法律科技已经在业界内发生了深刻变革,任何一个法律人都要充分重视。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田文昌大律师也提出,当前法律人必须要重视科技对行业带来的危与机。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京都(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宇重磅发布了研究报告,这也是京都第二次发布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许身健
许身健教授在致辞中提到,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度和深度影响人类生活,这已经并将继续给人类社会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在上述背景下,人类社会全面回应新技术革命,这一革命给全球法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此外,许教授对中国政法大学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进行了介绍,并表示该中心将集中、深入、系统地开展前沿科技与法律的交叉研究、课程改革、人才培养、跨领域交流和国际合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回应新科技革命给法治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 田文昌
田文昌律师表示,过去的社会发展是以百年、千年来分析计算的,现在是以每年,甚至每月来计算的。现在科技发展的速度之快,之神速,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决定性的因素取决于互联网的出现。所以在这个时代,每个行业,包括每一个人适者生存,不进则退,每个行业都离不开互联网。
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主持发布会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京都(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宇律师
发布会现场,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京都(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宇律师介绍了《2017 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的情况。
《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分为互联网法律机构变化情况介绍、互联网法律机构的变化、2017互联网+法律新特点、未来的互联网+法律等四个部分,以行业内共计251 个互联网法律机构作为样本,着重分析模式创新与技术革命带给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变化,并对未来“互联网 + 法律”变革和发展的可能性方向进行预测。这也是京都第二次发布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
律新社ceo 王凤梅
律新社ceo王凤梅作了题为“法律服务产品的应用之路”的主题演讲。她认为,法律服务应用目前存在最显著的问题是专业人群的产品设计和非法律学科人士的理解之间的鸿沟,但目前很多中间机构或中间媒介已经开始在做“翻译工作”,将来法律服务应用还是应该有更多法律生态的共建者来协力完成。
“信息的分类和标签化依然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在基础工作完成前,我们对法律大数据或法律人工智能的发展依然要持非常谨慎的态度。”王凤梅认为,因此现在的法律人需要持有三个态度:一是戒恐慌,不对未来恐慌,也不过分期望人工智能会解决所有的问题;二是不浮躁,当前更应该做的是放平心态,踏实积累专业知识;三是勤学习,学习用技术为自己附能,用各种方式丰富自身数据,为将来的数据抓取和数据画像提供材料。
icourt 合伙人 郑玮
icourt 合伙人郑玮 以“技术驱动法律”为题做了分析。他从专业升级、组织变革和技术爆炸三个角度来观察法律行业及服务法律行业。年轻律师用技术改变知识的优势可以超越老律师,这是专业的升级,无关知识,而关乎知识如何使用的能力。在谈到组织变革时,郑玮用一句形象的“弱者越弱,强者越强”来描述了律所发展现状。在谈到技术爆炸时,他表示只需要基本的技术,就可以让法律人变得更美好。可重复的工作被技术取代掉,不可重复的将更依赖于技术,因为一切都会以技术作为原点,技术发生了变化,后面是不可逆的一个链式反应,会去改变每个人的作业方式。
成都数联惠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方
成都数联惠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方分享的主题是“大数据司法应用探索”。她从数据基础、技术背景、应用场景等讲解了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帮助法律从业人员提高效率的愿景,从穿透式监测、可视化呈现、精准类案比对、数据交叉检验等方面阐述了实现路径,并坦诚在数据壁垒、文本解析、算法优化方面遇到的阻碍。
人人法ceo 刘霁辉
人人法ceo刘霁辉带来主题为“法律服务的互联网思考”的分享。他提到,法律市场存在传统律所覆盖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日常法律服务三种形式。传统律所的服务市场是塔尖,这个市场包含了支付能力比较强的大客户、优质客户;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市场包含7千万左右的中小微企业,他们有支付意愿但价格敏感度很高;日常法律服务多是碎片式法律服务,没有转换成市场空间。然后,他分析了中小微企业的法律需求“低频、量大、分散、碎片、低价”与传统律所“运营成本高、开发客户难、收入两极分化、青年律师业务不饱和、基层律师缺失”之间的市场痛点。刘霁辉认为,裁判文书、电子签名、法律咨询、区块链已经成为互联网+法律四个成熟的领域。
请点击法天使创始人 常金光
法天使创始人常金光就“律师如何利用工具提高工作效率”进行了主题发言。他以现象级企业为案例讲述整个互联网发展脉络。并为互联网法律机构划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信息的连接,第二个阶段是互联网技术产生的效率提升对律师工作的辅助,第三个阶段是某种程度上的替代律师的工作。此后,他明确表示法天使致力于提升律师工作效率,尤其是法律文书写作效率,方式是建设中国合同库,并开发法天使律师助手,把合同库、法规库和工商信息库等嵌入word,让律师起草法律文书更高效。
随后,圆桌讨论环节由陈宇律师主持。与会嘉宾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对互联网法律行业有哪些影响、如何看待资本市场对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关注、公检法及政府部门与民间互联网法律机构相互合作将对行业产生什么影响、传统法律人如何应对和参与“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发展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与会嘉宾达成共识:“互联网+法律”初见变革之路。虽然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看到哪一个机构处于完全的优势地位,但这正意味着“互联网 + 法律”领域机会无限,期待互联网法律机构的颠覆性创新与变革。
附:《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
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行业新特点
1
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增速放缓,服务领域更细分
互联网法律机构上线数量变化图
自2014年开始,互联网法律机构上线进入上升阶段,至2016年达到高峰(该年上线数104),2017年互联网法律机构上线数量有明显回落,跑马圈地各占山头的高峰已经过去。
与此相对,新互联网法律企业中呈现了与之前不同的特点。新企业鲜有试图建立行业巨无霸的野心,而更多针对的是新的细分领域。如小纽美国法律咨询,针对的是美国移民等法律问题咨询。律驾宝针对交通事故提供家庭法律服务。同时,许多新互联网法律机构有强大的合作伙伴为其发展提供资源。如法家云,在其上线伊始,就有“阿里系”的支付宝和钉钉作为其入口,还有两家律师事务所的背景,着实不一般。
其成因可能是互联网法律的创业市场已经到了转折点,各个领域的先行者已经建立了其领先优势,对于后来者构成了壁垒。所以新玩家若非另辟蹊径,或是拥有强大的资源作为支撑,很难在牌桌上拥有一席之地。
2
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融资情况好转
互联网法律机构融资情况对比图
2016年8月前调研的互联网法律机构涉及的互联网法律运营主体为129家,其中23家获得融资,占比为18%。本次调研的互联网法律机构涉及的运营主体共计239家,其中57家获得融资,占比25%,有所上升。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机构除了在融资比例上增长外,融资金额也大幅度增加,千万、亿级的融资已屡见不鲜。
3
公检法等“国家队”入场“互联网法律”
2017年3月,最高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报告及2017年工作重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法院信息化基本术语》等文件,加速将新的信息科技用于法庭审判过程中。
2017年6月,最高检印发《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将统筹推进大数据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将依托大数据及智能语音等前沿科技,统筹利用以司法办案数据为核心的检察数据资源,建立检察大数据总体架构,营造大数据应用良好生态,打造“智慧检务”。
而相对的,为公检法服务的一批互联网法律企业应运而生,它们通常在大数据和智能语音等领域,提供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为检察官和法官书写文书,为定罪量刑提供数据和模板的辅助支持,同时推进大数据语音识别技术应用,在庭审合议庭评议等活动中全程同步记录。
而相对于其他面向当事人或律师的互联网法律机构,这些为检察院和法院服务的互联网法律机构可以接触到大量有效的数据。同时,因公检法机关资金充足,有足够的付费意愿,其盈利模式熟悉而稳健。
未来互联网 + 法律行业发展新趋势
《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指出,变化及创新已成为互联网法律机构存续及发展的必要条件,从现存较为成功的互联网法律机构中,总结了以下互联网法律机构进一步发展的几个趋势,或可为尝试。
1
服务领域进一步细分
伴随着互联网法律机构对于法律服务各细分领域的跑马圈地,互联网法律机构面对着一片红海,越发地难以找到切入市场的突破点。这种情况推动了法律服务的进一步细分。自 2016 年 8 月以来,新设立的互联网法律机构几乎没有综合性的电商平台,大多数均将自己的服务定位在法律服务垂直领域的进一步细分上,以期实现以有限的资源将某一法律服务内容做到极致,并以此来抢占市场。
2
“互联网 + 法律”覆盖范围扩大
以最高人民法院近期推出的“法信”为例,其服务的对象起初为广大的司法人员,其后扩展到面向社会公众。又如我国许多法院运用互联网进行庭审,运用人工智能记录开庭笔录,甚至筹备组建第一家互联网法庭。
政府的参与对于“互联网 + 法律”的影响仅仅是个开端,政府作为服务提供者所带来的技术及政策支持,作为服务需求者所带来的用户市场,以及作为合作方所带来的服务模式创新将引起涟漪效应,在条件具备时终将引起“互联网 + 法律”覆盖范围在我国社会各领域的进一步扩张。
3
技术驱动之路从“大数据”走到“人工智能”
目前所谓“人工智能”互联网法律产品多集中在人工智能审合同领域。就其试用情况而言,虽然已经能够做到秒速审合同或生成合同,但往往存在很多错漏,需要客户再次审核,其智能程度实在堪忧。
“互联网 + 法律”领域的人工智能离我们还很远。现阶段“互联网 + 法律”领域的最新技术驱动还是“大数据”技术,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工智能是“互联网+”领域必然会迈入的发展阶段。前述的互联网法律产品对于将人工智能的概念引入“互联网+法律”领域可谓功不可没。
此外,报告还总结了互联网法律机构的地域分布、媒体平台,对过去一年中互联网法律产业的变化、以及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对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互联网法律服务机构正在变革的道路上不断前进,“互联网+法律”的变革趋势已经初步呈现,在模式创新以及技术变革的推动下,这条路似乎已有一点明确的方向。虽然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看到哪一个机构处于完全的优势地位,但这正意味着“互联网+法律”领域机会无限,让我们继续期待互联网法律机构的颠覆性创新与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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