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人 在佛山購房

請問香港人在佛山購房 有沒有限購 政策, 和需不需要社保證明 和工作證明
謝謝
你好!最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在境内工作、学习的个人购房进行了新的规定。该通知可以在网上查阅。由于该通知未通过省一级部门以文件的形式发至我局,我局正等待省一级部门对具体操作要求等方面的答复。因此目前还是按照以往的政策对港澳台境外人员买房进行限制。具体做法如下: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主要政策如下:一、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不能购买住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办理境外个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及验证购房人持有房屋情况外,还应当查验:   1、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   2、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三、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办理境外机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及验证购房人持有房屋情况外,还应当查验:   1、有关部门出具的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2、境外机构所购房屋是实际办公所需的书面承诺。
2015-09-07 18: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