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路人,路过而已。2013年5月23日,下午4点左右。一大班城管人员估算有40人,(穿制服的有10来人)围着临街商铺拆灯箱。于是停下来凑热闹,看到大多数商铺灯箱已经被“强拆”而少部分的铺商店主见状也偷偷拆灯箱收藏好。
好戏在于有商家和他们拉抢灯箱,而(不穿制服的城管)去和对方推推拉拉,有其中一个不穿制服的人员居然身上有纹身(怀疑也是城管),最恶,最狠!
作为佛山文明的市民,我想请问,这是黑社会还是城管?有纹身还能当城管?不穿制服去和别人推拉抢夺灯箱,这是代表城管行为还是代表个人行为?又拉一个“临时工”出来顶罪吧?
招收城管没有门槛的吗?是人也能进?纹身的也收?也太黑社会了吧。
备注:城管局会不会外包给黑社会人员
请楼主告知我们事件发生的所属区域、具体地点和相关商家信息,否则我们无法调查。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05-24 11: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