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一年施行积分入户政策时,就准备积分入户,每次都没有时间回老家办各种资料。今年终于把所有手续办齐了,但落户在哪里却成了问题。因为原工作单位现在施行劳务派遣制度,所有员工与劳务公司签合同,代缴社保,劳务备案公司为“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地址为“香洲朝阳路44号六层626室”,居于朝阳社区居委会。由于工作单位与备案单位不一致,不能入现单位地址的集体户口,也没有合适的珠海户朋友可以挂靠户口,目前只有一个落户途径“就业所在地居委会”————朝阳社区居委会,但是前段时间打电话给居委会,他们说不能落户,这就非常茫然了,到底积分入户政策中的“落户居委会”是如何办理的?居委会到底能不能入户?我现在要怎么做呢?
您好!根据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积分入户按本市固定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次序申请落户。如无固定住所或用人单位不能解决落户的,申请人可申请落户亲友户口、就业地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集体户口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集体户口。上述落户方式为政策允许的落户方式,申请人最终可否落入相关户口,均需申请人本人协调落实。您所问的居委会到底能不能入户问题,包括居委会有没有集体户口问题,建议您直接到相关居委会了解和沟通协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16 08: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