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无作为。。。

举报信
市纪委领导:
您好,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完我写的这份举报信,现琼山城管局大队大队长王斌被区里二次问责处分了还继续升官??像这样的城管领导相信城管局形象可见一般,强烈呼吁上级纪检,督察部门对这类城管局领导抹黑,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现向您反映违法违纪的问题:
一:2010年琼山区中山南路十五层楼被区里指定违建拆除,当时王斌是分管打违的负责人(副大队长)被区里通报问责处分;
二:王斌任副大队长时带领中层干部集众在包厢里赌博,被记者曝光被区里组织处分;
三:王斌任大队长时专门找烟酒行送好酒蓝带、好烟中华私下接待朋友,并打发票回单位以别人的名字来报销公款; 现今是全国反腐倡廉时期,想他这种腐败的党员干部未受到法律制裁而还在继续升官??原因何在??他视违纪违法的存在城管局里还继续把严重的违纪违法腐败干部继续升官?是否有"保护伞"?像他这种败坏的作风再不受法律的制裁,将来会给社会造成很大的隐患,败坏共产党的作风和脸面,希望领导明查,并把腐败的干部绳之于法。谢谢!  王斌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身为国家干部,其所作所为已完全背离党的宗旨和作为一名国家干部的行为准则,其违法违纪的事实已昭然于世,有据可查,敬望有关部门及时给予严肃查处,以清除害群之马,维护国家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举报人:周启智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区城管大队队长王斌违法违纪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区监察局认真调查处理。
一、关于反映王斌在包厢赌博被处分问题经查,2009年7月 6日上午,王斌带队在府城镇开展占道经营整治行动,约 9时 30分整治行动结束后,王斌等人在建国路阳光咖啡店的南极洲包厢喝茶。根据有关规定,经2009年7月 25日 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王斌行政警告处分。2012年1月 16日,经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解除王斌所受的行政警告处分,时间从2010年1月 24日算起。
二、关于反映王斌在府城镇中山南路十五层违建楼案件中被处分问题经查,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间,违建业主王建辉在未办理有关报建手续的情况下,不顾城管执法部门的阻拦,偷偷地在府城镇中山南路抢建起了十五层楼。王斌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已构成失职错误。根据有关规定,经 2012年2月2日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王斌党内警告处分。
三、关于反映王斌私下消费接待而公款报销的问题经查,区城管执法大队在财务报销方面都严格实行一个账户、一支笔审批制度,即由大队长审批报销。目前,由大队负责人审批报销。区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尚未发现王斌存在私下消费接待而公款报销的事实依据。
四、关于反映王斌继续升官的问题经查,王斌同志从2006年4月任区城管执法大队副队长至今。由于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岗位自2012年11月至今一直空缺,已影响了大队的正常工作。为了有利于开展工作,经区城管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从2012年12月起由王斌负责城管执法大队全面工作。王斌现在职位并不是举报信中所说的城管大队长,反映其继续升官的问题不属实。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干部作风的关心与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琼山区政府办公室】 2014-02-28 09: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