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套改基本工资

我于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5月1月-2012年12月在政府办工作,期间2009年6月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全日制),2012年1月从行政单位政府办提拔到电子政务办任副主任(事业副科)。2009年6月我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政府办按照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工资政策要求,报人社部门将我的基本工资进行了调整,基本工资执行的是副主任科员工资,津补贴没有调整,2012年12月将工资关系转移到电子政务办,并将工资关系进行了重新套改调整,套改起点为2012年事业副科,我认为按照有关政策,套改起点应该是2009年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调整时的副主任科员基本工资为基准,在不确定时应该参照相近的人员或者原有2009年的基本工资比照进行套改,由于工作变动、学历学位等异动的特殊性,请问我的工资如何进行套改才最合理,套改起点是2009年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调整为副主任科员基本工资时算起,还是套改起点是2012年事业副科算起。请市人社部门给予答复为盼!

你好!
你反映的工资套改问题,因你本人学历和工作单位情况变更,具体情况如下:2009年在政府办(公务员身份)工作期间获得研究生学历,但未明确副科级领导或非领导职务,实行的是副主任科员的基本工资(薪级工资),不是岗位工资,故你的津补贴未予调整。2012年提拔到事业单位任副科级,此时套改按照事业单位聘用政策规定和工资制度进行工资套改。因你已经在2009年按照副科基本工资确定工资,在工资套改时,应不会有直接影响。影响的是2009年的职务层次问题,当时属科员,故按照副科级套改应从2012年任电子政务办副主任时开始。如有进一步疑问,请询问当地人社部门。谢谢!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