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工作中,未自行拆除将强制拆除


未自行拆除将强制拆除
记者了解到,此次“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工作9月20日开始,至2014年1月底结束,分为调查摸底阶段、自行拆除阶段、强制拆除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
其中,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为自行拆除阶段。10月31日前,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房管局配合对上报的普查、自查资料进行审核。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各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在11月30日前各自组织自行拆除。
12月10日至12月底为强制拆除阶段。在自行拆除阶段未自行拆除的,由各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在2014年1月15前,将组织对各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执行情况的检查、验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