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连城交警大队办年检,昨天说保险公司抄件盖个章就可以年检了,今天却说抄件不收,不可以年检,要有强制险复印件,还要当地保险公司的盖章才能年检,到底要什么材料才能年检呢
刘先生:
你好,你的信访件(LY15042900008 ),我局已收到,现反馈如下: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提供的材料: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因你没有交强险第三联原件(暨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所以需要你提供交强险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连城县公安局
2015年5月12日(连城县公安局于 2015-5-12 08:5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