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上杭法院对执行案件要一样的尺度,执行力度要加大,要充分利用法律规定的权限,不要对当事人推三阻四。或者借口没车,一会借口没法警,一会借口领导未批。伤透群众的心。
对执行活动,做了什么工作,要主动向当事人说明。让百姓能够理解你们确实做了工作。
不要老是对百姓说,我办的案件很多,不仅仅办你一个人的案件。这没错,但法官老是这样说,就令人深思了。有些当事人比他们早申请执行啊,后面的都动了。前面申请的还没有动。再怎么样也应该有轮到的一天啊。明明被执行人在上杭,也从来没有法官去找他们,更不要说抓去拘留了。
上杭法院对计生局申请执行的案件就非常积极,而对普通公民申请的基本不太理睬,很令人愤怒。据说对计生局申请执行的案件法院又分成,所以积极。事实是不是如此,请拿出一个说法来,不然群众在议论纷纷。
2013年以前由于法院的信息化水平低,而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办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确有不够规范之处。如何进一步规范执行,尽最大努力保护合法权益人的利益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追求。为此,从2014年7月我院开展了“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的专项活动,并于2014年9月增加了执行局的协助人员,成立了专门的查控小组。执行案件一经移送执行局即由查控专员第一时间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商、房产、矿产、船舶、车辆的相关情况,此查询反馈情况均由12368短信平台自动向申请人发送。查询后如发现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查控小组成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笔存款进行冻结。同时,执行局同交管、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车辆和房产,立即借助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对该财产进行查封和扣押。对当事人的可控财产进行控制后,再由承办人根据各个案件的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执行措施。因此,我院执行局对每一件执行案件都秉承一视同仁的态度,并不存在对普通公民申请执行的案件不理睬的情况。
感谢群众的来信建议,我们将把“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落实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
上杭县人民法院
2015年2月9日
(上杭县人民法院于 2015-2-10 08: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