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领导您好:我是湖镇镇马报桥村老仓库位置村民,现向贵单位反映我们这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地点为陆社线马报桥村老仓库路段。我们这有几户人家和好几个视线不好的路口(包括洪家垅路口),临路的住户都把房屋、围墙建的太靠道路,且占用道路路肩。几年前浙赣铁路南移后,陆社线社阳路口打开后车流量急剧增多,社阳、洪畈方向的车辆都从这路线走,而且车速极快(数倍超过经过村庄应该控制的限速)。老仓库、洪家珑位置几个小路口行人、车辆横向出来根本看不清大路上飞驰的车辆,之前就已经发生多起交通事故。我们村很多村民都反映这么危险的路段为什么没有交通标识、限速措施。我现在代表我们村附近村民向贵单位申请在陆社线马报桥村老仓库路段增设减速带、限速标志及超速拍照监控。为以后减少百姓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请公安局领导督办落实为盼! 顺颂商祺!(具体位置见附件中现场照片)
先生/女士:您好! 您通过来信反映的问题,经本单位会同县公路段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调查核实情况:来信反映的路段应为陆周线,而非陆社线。陆周线为县级道路,设计时速不高于40公里/小时。陆周线马报桥村老仓库西侧与315省道交叉口现设有一橡胶减速垄,已破损;在陆周线洪家垅自然村路口现设有警示桩二根。 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结合现场调查情况,我们认为在陆周线马报桥村老仓库路段增设减速带做法不妥,因为减速带的噪音会对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带来较大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等规定,决定:1、对陆周线马报桥村老仓库西侧与315省道交叉口的已破损橡胶减速垄予以更新;2、在陆周线马报桥村老仓库自然村两侧增设“村庄”警告标志;3、在陆周线洪家垅自然村路口增设一橡胶减速垄和一减速让行标志。经办人:汪益军 联系电话:0570-7561808 龙游县公安局二〇一七年二月六日
龙游县公安局 2017/02/03